2012年10月12日星期五

法官批准国家公园118原住民上诉‧准申请撤销搬迁通知

星洲日报 雪隆 2012-10-12 12:04

(布城11日讯)上诉庭今天允准兴楼云冰国家公园柏达村的118名原住民,挑战丰盛港土地执行官所发出的搬迁通知书。

以拿督斯里阿布沙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原住民的上诉,发出准令让他们到新山高庭申请撤销有关搬迁通知书。

上诉庭认为,柔佛国家公园机构於去年9月7日发出的信函,並不是一项要原住民搬迁的决定,该信函只是要村长促请村民搬迁,因此原住民入稟高庭申请司法审核有关搬迁通知书並没有逾期。

上诉庭说,原住民质疑丰盛港土地执行官於今年1月17日发出的搬迁通知书是正確的。

代表大马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努鲁化莎娜高级联邦律师较早前指原住民应质疑柔佛国家公园机构去年9月6日的决定,他们已经超出法律所规定入稟高庭的40天期限。

要求判搬迁通知书不合法

以村长山卡朱卡和村民纳西尔甘旦所代表的原住民是入稟新山高庭,申请准令以司法审核並推翻土地执行官的搬迁通知书。

他们要求宣判有关搬迁通知书不合法及无效,以及宣判答辩人没有权力在不给予足够赔偿下,损害或取消他们世袭居住在传统土地上的权益。

丰盛港土地执行官、柔佛土地及矿物局主任、柔佛国家公园机构、原住民发展局总监、柔佛州政府及马来西亚政府被列为此案第一至第六答辩人。

新山高庭於5月22日驳回他们的准令申请,他们因此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柏达村原住民耶昆人的土地佔地约547英亩,坐落在兴楼云冰国家公园內,虽然歷史文件显示,他们自1940年代居住在该地,但律师指其实原住民世代居住在该地已逾百年。

原住民的代表律师是佐格斯沙仁、拉兹古玛及达曼维再也。承审此上诉案的另两名法官是拿督克莱门及拿督阿茜雅。
(星洲日报/大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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